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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日期:2026-05-15 17:30 浏览:18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名,由泸州市江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泸州市江阳区政府投资结算审核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考核、择优选用。

 

二、岗位设置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名

 

可扫码领取报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德才兼备,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工程造价)证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6年5月18日)。

 

(四)在建筑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政府部门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6年5月18日)。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之一: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②劳动合同(协议);③原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公章)。

 

(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能熟练使用常用的房屋建筑、市政、水利、公路桥梁、安装等工程计量、计价软件操作,能独立完成项目工程造价编制审核工作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六)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9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626办公室(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6楼626),联系人:母先生,联系电话:0830-312328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提交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等复印件一份(需携带原件现场核验);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统一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核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五)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择优录用,由泸州市江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泸州市江阳区政府投资结算审核服务中心,以聘用通知为准)与符合要求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前,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依据《岗位录用条件考核说明书》(于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并提供)进行考核。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的具体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根据具体工作安排享受泸州市江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泸州市江阳区政府投资结算审核服务中心聘用合同规定待遇,具体待遇标准根据聘用人员资历、能力及岗位匹配度在劳动合同中确定。

 

六、组织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3123281

 

监督电话:0830-312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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