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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四川警察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用公告
日期:2026-05-29 17:49 浏览:46

四川警察学院拟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用助学助管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2026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

 

共招用58名助学助管员,设置以下岗位:

 

(一)教学助理20名:协助教师开展课程教学辅助、教学资料管理、教学活动辅助等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教学计划、课程准备、课堂辅助、实验辅助、学术活动组织等教学支持性工作。

 

(二)管理助理38名:协助开展党政管理、学生事务、后勤保障等辅助性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文件处理、数据统计、会议组织、事务协调、档案整理等工作。

 

三、招用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6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专业要求:

 

1.教学助理岗位专业要求: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公安类、教育学类;

 

2.管理助理岗位专业要求: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公安类、公共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六)身心健康,服从安排,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

 

四、工作流程

 

本次招用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招用手续等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从2026年6月1日08:00至2026年6月15日18:00

可扫码领取附件

 

2.材料要求:按顺序将《四川警察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无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5项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以压缩包方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896868895@qq.com,邮箱主题请务必注明“姓名+应聘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手机号码”。

 

其中,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学生证、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证明的扫描件(PDF格式)。

 

(二)资格审查

 

四川警察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投递的《四川警察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用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用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招用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且符合招用条件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四川警察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人员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2026年6月18日上午8:30。

 

2.面试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四川警察学院行政楼3楼多功能会议室。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能力等。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总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用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用岗位未形成竞争时,进入体检环节的面试最低分数不得低于70分。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由四川警察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五)公示

 

1.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助学助管岗位拟招用人员,报学校审定后发布招用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招用的取消招用资格。

 

(六)办理招用手续

 

四川警察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第三方劳务公司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期满后合同自动终止。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报考者的人事档案存放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由本人办理个人存档手续。

 

五、薪酬待遇

 

不低于4.8万元/人/年,学校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解决助学助管员食宿。住宿条件为4人间学生宿舍,用餐按照校内“服务保障工作用餐”标准执行(学校按照25 元/人/天标准进行餐补;个人支付部分为早餐1元/午餐3元/晚餐5元)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用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四川警察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用工作,监督电话:0830—2891357。

 

(三)本公告由四川警察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0830-3113430。

 

附件:《四川警察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报名表》

 

四川警察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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