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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日期:2026-09-23 11:56 浏览:94

医院简介

 

龙马潭区小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医院发展需要,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诚邀优秀的你加入我们。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2.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相关岗位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龙马潭区小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楼医务科

 

2.邮箱报名

 

443238774@qq.com

 

3.联系电话

 

0830-6578126 18715702202 

 

拨打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5:00-17:00

 

(三)报名所需资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龙马潭区小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管理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龙马潭区小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知测试时间。具体测试方式: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以通过;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并在测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体检对象。

 

5.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龙马潭区小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龙马潭区小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规定依次递补。

 

6.公示

 

经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龙马潭区小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7.录用

 

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龙马潭区小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规定及流程办理入职前相关手续,予以录用并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时间为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

 

8.见习期待遇

 

每月生活补助不低于2200元。签订见习协议的同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

 

归龙马潭区小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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